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办法》(宁波理工人[2016]68号)和《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和材料复审,现对申报人员名单及业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7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学院党政办 联系电话:88130030
附件为外国语学院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个人申报材料
附件1:申报八级
附件2:申报九级
附件3:申报十一级
附件4:其他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