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稳定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更好的服务广大学生,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各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立场坚定、品学兼优,工作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同学加入,全心全意服务于学院和同学。
二、选拔对象
学院全日制注册本科生,重点面向2015级同学。
三、选拔条件
1、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有较为充足的时间承担学生组织各项工作任务。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
5、专业成绩良好,专业排名前50%,无学科不及格现象。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能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之间关系。
6、能保证一年任期,竞选人须担任过团委、学生会、社联、青协、艺术团、新媒体中心或其他学生组织正副部及以上职务。
7、党员、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岗位设置
团委:团委副书记1名、团委书记助理1名
学生会:主席1名、副主席3名
新媒体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社联:主席1名、副主席1名
青协:会长1名、副会长1名
艺术团:团长1名、副团长1名
注:具体岗位设置如有变动以实际面试为准。
五、选拔方式
1、报名。按公布的岗位及竞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填写《外国语学院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竞聘报名表》,并于6月5日15:00前交至学院学工办SC404-3芦老师处。
2、资格审查。学院对报名同学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参加竞选人员名单。
3、面试。学院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安排面试。
4、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附件:《外国语学院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竞聘报名表》
外国语学院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