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宁理人〔2021〕235号),现对丁旭、李辉、胡海鹏申请校外兼职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6日止。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如有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请向学院纪委反映举报。
学院党政办联系人:赵远,联系电话:88130030;
学院纪委联系人:赵超君,联系电话:88229087。
姓名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兼职类型 |
是否取酬 |
丁旭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区域国别学研究分会 |
会员 |
学术兼职 |
否 |
李辉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区域国别学研究分会 |
会员 |
学术兼职 |
否 |
胡海鹏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区域国别学研究分会 |
会员 |
学术兼职 |
否 |
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