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甬人社发〔2011〕245号)精神,现将我院首批入选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蔡亮的中期考核材料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5日。
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受理人:方芳 联系电话:88130030 Email:fff@nit.zju.edu.cn
附件: 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工程培养人员中期考核登记表(蔡亮)
外国语学院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