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办法》(宁波理工人[2016]6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安排,现就学院聘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文件规定,以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人数为基数,核算各级别岗位控制数,所以此次专技等级聘任严格在控制数内晋升,且仅限于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内由低一级向上一级逐级申报晋升,不可跨职务晋升,不可在同一职务内越级晋升。现将符合此次申报专技等级聘任申报基本任职年限要求的教职工名单公布如下(附件1)。未在名单中的教师为职称中的最高等级或晋升年限不足。
二、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6月2日前,申报人员根据《外国语学院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向所在单位提出专技等级评聘的申请,递交《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申报表》(电子版和书面版)(附件3)以及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2.业绩审核(公示):6月9日前,完成业绩审核、业绩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组织评审工作:6月16日前,学院召开人力资源委员会议,组织评审后,将拟聘用人选名单报学校。
三、业绩认定
1、项目、论文、科研奖项级别的认定,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宁波理工人【2016】146号)(附件4)标准执行。校级奖励(荣誉)的界定,以2015年12月23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校级系列荣誉名单(附件5)为准,且仅限个人荣誉。其他在本通知及文件中尚未明确说明的,其成果的认定标准可参照学校组织人事部职称文件,教务部、学科科研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佐证材料按照《申请表》的填写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含目录),统计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具体截止时间由各单位确定)。提供以下几方面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论文、著作、调研报告。刊物必须有刊号(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正式出版、公开发行,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用稿通知和清样一律不统计。著作须有ISBN号,前言或后记等应注明申报人承担部分章节,或有相应的字数证明。受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需提供资助证明。调研报告必须被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采纳并在内部刊物上正式刊登(需与本职工作相关,且仅限调研项目主持人1人和执笔者1人)。
(2)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科研成果鉴定证书。
(3)科研项目批件(立项书)或项目合同书,撤项或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
(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或聘任文件。
(5)各类人才,学科、平台、团队负责人,学会负责人等佐证材料需提供聘任文件或相关证明。如人才、学科、平台、团队等经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应对本人填写内容及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承诺;如果因为个人填写内容失实而影响专技等级晋升,由申报人本人负责。
2、对于退休时符合文件规定可享受不占名额、放宽晋升条件人员,需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审批后报校组织人事部核准。其中符合条件的女性教师,需同时提交《退休年龄确认表》附件6。
联系人:方芳、郑巍 电话:88130030
EMAIL: zw@nit.zju.edu.cn
附件1:外国语学院教师专业技术等级名单
附件2:外国语学院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实施细则
附件3: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申报表
附件4:项目、论文分类标准
附件5:校级系列荣誉名单
附件6:退休年龄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