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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社科联发[201721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浙宣电发〔201719号)精神,现就做好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数量

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对此次推荐选拔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根据浙宣电发〔201719号,我会负责组织省内高校的推荐,推荐类别是“理论”界别。我校限报1名参评。

二、条件要求

  具有中国国籍,在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人才,可作为人选推荐。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作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11日,即196111日之后出生)。

5.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对个别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破格推荐。

6.在同等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和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其他重要人才工程以及获得过本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三、推荐办法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人选条件,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后,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按要求组织填写人选推荐材料,报送省社科联。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实际,将本单位德才素质好、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2.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开阔选人视野,注重推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等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内的急需紧缺人才。

  3.各有关单位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程序、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以及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人选推荐表及附件材料。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每位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推荐报告、人选推荐表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

  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4.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提供证书复印件;5.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6.个人简介材料。

 附: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 科学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

浙江省社科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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