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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外国语实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及工作时间规定(试行)

为完善外国语实验中心实验室管理,特制定以下本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及工作时间规定:

一. 兼职实验中心副主任:

1. 协助分院领导,全面规划并参与实验室的改造和建设;

2. 负责实验室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3. 根据学院和分院要求,计划和起草实验中心有关规章制度;

4. 协同设备处购置实验室仪器设备,负责实验中心仪器设备的外借审批工作;

5. 接受和落实分院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6. 参加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召开的相关会议,传达并实施会议内容;

7. 做好省级合格实验室的立项工作,努力创建市级和省级优秀实验室。

二、管理员:

1. 保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资料,并参与实验室项目建设;

2. 维护实验室的日常运转工作,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及时处理仪器设备小故障,对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与有关维修单位联系;

3. 播放各类听力考试节目;

4. 负责对新上岗的教师进行设备操作指导;

5. 及时完成实验中心领导因工作需要而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

6. 及时向实验中心领导报告学院和分院与实验室有关的通知以及实验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7. 提出并落实实验中心年度经费预算。

三、外聘人员:

1. 负责实验室每天上下班及中午的开关门工作;

2. 协助管理员维护语言实验室的日常运转,保证实验教学正常进行,及时处理仪器设备小故障;

3. 及时完成实验中心领导因工作需要而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

4. 针对实验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向管理员或实验中心领导反映,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四、工作时间:

1. 实验中心兼职副主任不实行坐班制,但应当与工作人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2. 实验中心专职和外聘人员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实验中心人员要执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事假、病假向实验中心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的须经分院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实验中心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将记入年度考核;

4. 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夜间、周末、假期工作依照学院规定另计工作量;

5. 未尽事宜,均按学院和分院有关规定执行。

外国语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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