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金额
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
二、省政府奖学金人数及名额分配
若名额未评满,则优先调剂给同年级其他专业。同时上报1-2名替补人选。
三、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023-2024学年学业水平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25%;一般需满足校设奖学金基本条件。
6.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四:评选流程
1.材料上交:所有材料请在9月23日14:00前上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和补交材料。
电子版:申请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①《省政府奖学金审批表》、②《省政府奖学金备案表》(包括《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推荐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两张表格)、③《加分汇总表》、④佐证材料电子版(一人一个word文档,名称命名为班级+姓名),打包发送至邮箱: gby960212@qq.com。
纸质版:①《省政府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②佐证材料纸质版,放至SC404-3门内省政府奖学金盒子中。
2.学工办审核。学工办按照《外国语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定量化标准》量化总分高低进行排名;量化总分相同时,参看学业成绩。
3.学院讨论确定,公示三个工作日后将名单提交学校审核。
外国语学工办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