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国语学院中欧国际人才创新班实施方案》,经前期学生自愿报名,拟录取沈奕晨等8名同学进入中欧国际人才创新班,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外语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外语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公示期: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
联系人: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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