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组织部、团委关于开展2024年“十佳学生”“学生党员之星”和“学生励志先锋”评选活动的通知》,学院依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的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现场答辩、学院审核,评审结果经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推荐名单如下:
校级“十佳学生”拟推荐日语221班蔡佳颖(排序1)、英语211班陈梦莎(排序2);
校级“学生党员之星”拟推荐英语213班郑若楠;
校级“学生励志先锋”拟推荐英语233班洪韩欣。
同时评选出外国语学院院级“优秀大学生”、“学生党员之星”、“学生励志先锋”,名单如下:
优秀大学生:日语221班蔡佳颖、英语211班陈梦莎、日语211班奚米安、英语221班柳雨欣、英语213班李洁、英语221班沈晨露、英语221班许柯晴、英语223班宋楠
学生党员之星:英语213班郑若楠、英语211班张丽晔、英语212班徐蓝剑
学生励志先锋:英语233班洪韩欣、英语222班侯嘉佳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10月31日
意见反馈:洪老师,办公地点:SC404-3 联系电话:0574-88130032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钉钉的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实名反馈,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者或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