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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通知】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第二十二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班级

2024年宁波市慈善总会与宁波晚报社推出了第二十二次彩虹助学,我校可推荐12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推荐的学生将由宁波市慈善总会在宁波晚报上登载进行社会认助。为做好本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本科一、二年级和专升本一年级的在籍在校学生,综合表现良好,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家庭贫困,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二、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推荐1名。

三、助学金额

助学金额为每位学生一学年5000元。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严格把握推荐对象和条件,推荐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坚持自愿原则,学生本人不愿意社会认助的,请不要推荐。

2.各班级要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附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表内“申请理由”由学生本人如实、详细填写,填写内容主要涉及学生父母双方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情况、困难情况、赡养老人情况等;“街道意见”处可以不填写;学习情况需上交所获相关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品德和学业成绩由学院评定。

五、材料上报

1.学生申报材料纸质版(指申报表、政府认定的保障群体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所获奖项复印件等),请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26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SC404-3洪老师处;

2.《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请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26日下午4点前发送至邮箱waiguoyu404@163.com。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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