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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党委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外国语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外国语学院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精神,现将外国语学院2023年度党支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外国语学院各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引领发展六个方面。

三、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由党支部党员自评、师生满意度测评、学院党委考评构成。

1.党支部党员自评。各党支部对照建设标准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认真总结一年内的工作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汇报工作,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和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议,形成《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自评表》(见附件1)。

2.师生满意度测评。结合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党支部建设情况和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3.学院党委考评。学院党委在查阅有关材料(党支部工作计划、措施、记录、规章制度等)、听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意见等情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评分。

4.考核结果确定。学院党委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将党支部考核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复核确定。

党支部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一年来党支部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无故不按期换届或三个月以上没有开展活动的;支部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有损于学校声誉的;支部党员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支部出现安全稳定事故、教学事故、考试违纪作弊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党员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低于60%的。

四、考核结果与运用

1.党支部考核综合成绩=党支部党员自评×30%+师生满意度测评×30%+学院党委考评×40%。党支部工作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考核总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90-94分为良好,80-89分为一般,79分及以下为较差。严格控制“优秀”和“良好”等次比例,一般最高分别不得超过10%和40%。

2.学院党委结合党支部工作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党支部书记考核结果。党支部书记考核结果为:好、较好、一般、差、不定级确定等次。评价为“好”的一般不超过40%;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严肃问责;担任支部书记未满一年的,考核为不定级。评议考核结果向本人反馈。

五、工作要求

请各党支部于2024年1月8日前将《党支部书记2023年度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2023年度外国语学院党支部考核自评评议表》(附件1)报学院党委,联系人:芦老师,0574-88130033,邮箱lml@nbt.edu.cn。

附件:1.2023年度外国语学院党支部考核自评评议表

2.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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