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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工公示】外国语学院关于2023届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关于评选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学工办审核,根据学生量化加分结果,选出拟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

本次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3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3月1日16:00前实名反馈,联系人阮佳蒂,联系电话:0574-88130032。

注意:初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在毕业前出现不及格课程、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没有达到良好及以上、或达不到毕业要求,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校优秀毕业生在同专业内由候补人员替补,省优秀毕业生不再替补。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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