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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分院关于填报2011-2012第1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实施安排表》的通知

根据“教务处关于填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实践教学环节实施安排表》的通知”,请英语、日语专业老师各自根据分院有关认定标准填报本学期的《实践教学环节实施安排表》,只填“课程实践环节”一项。
特别注意,课程实践环节的安排必须紧密围绕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目标,能够真正起到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杜绝华而不实的活动,实践量要适当,应考虑课程之间的平衡以及学生的承受力。
表格填写后打印,于9月28日之前交杨黎霞老师,经分院及研究所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电子稿及签字后打印稿。
请同时下载《实践环节实施情况记录表》,用于记录实际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

附件1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实践教学环节实施安排表
2 实践环节实施情况记录表
3 外国语分院实践教学体系业绩申报办法(试行)

外国语分院
20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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