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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0-2011学年外国语分院教学激励工作量分配办法的通知
1、奖励原则
按教务处有关文件,学院每学年下拨一定的教学激励工作量,对各分院(基础部)在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作用并取得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
2、奖励范围
根据上述精神以及分院具体情况,本学年奖励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1) 兼任教学相关的管理职务的教师,一人多职的按高分只计一项。
2) 经分院分派并认定的协助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
3) 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组长或组长代理、检查人员,不含研究所副所长(教学)以上人员。
4) 承担多头课的教师和积极承担代课任务的教师。
5) 教学综合评价优秀者。
6) 课堂教学竞赛取得成绩的教师。
7) 经分院同意并认定,组织指导具有较大影响的、与专业相关的、未计工作量或酬金的活动的教师。分院层面主办的活动不在此范围。
8) 学院分派,积极参加并指导暑期专业社会实践的教师。
3、奖励分值
序号
名称
分值
说明
1
秘书
8-15分/学期
一人兼数职的,计一项,取高分。
2
教研室主任
10-20分/学期
教研室副主任
8-15分/学期
3
实验室副主任
5-10分/学期
4
研究所副所长(负责教学)
10-20分/学期
6
副院长
20-35分/学期
7
教学管理协助人员
5-10分/学期
8
毕业论文答辩组长或组长代理
3-5分/届
不含副所长(教学)、副院长
9
毕业论文检查人员
2-4分/届
不含副所长(教学)、副院长
10
暑期社会实践指导
3-6分/次
学务部门提供说明
11
担任两门课
2-6分/学期
课程不同且教材不同。
12
担任三门课
2-12分/学期
课程不同且教材不同。
13
代课
1分/每4学时
最低1分,最高10分,按学期统计。
14
课堂教学竞赛得奖者
3-5分/项
学院内得奖3分,学院外5分,不分等级。院内外不重复奖。
16
教学工作综合考核优秀
6分/人
17
大型专业活动
20分/项
按项目分配,团队二次分配。
4、说明
本办法适用2010-2011学年,当年下拨,当年结清,不结存。下一学年的奖励范围和额度根据学院精神、分院具体情况以及下拨总量决定。
本办法经分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如有问题由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
20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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