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在2011年度从学校科研处共获得可调配科研业绩分466分,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科研业绩分记分办法》(宁波理工科〔2010〕13号),并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现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 计分标准
论文:普通刊物论文4分/篇,一级期刊、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和核心期刊7分/篇。
著作:8分/册。
纵向项目:国家级18分/项,省部级12分/项,地市局级7分/项。
横向项目:3分/项。
(二)具体分配方案
1.普通期刊论文5篇,计20分。
2. 核心及以上11篇,共计77分。
3. 出版著作4本,共计32分。
4.国家级项目1项,共计18分。
5.省部级项目1项,共计12分。
6.地、市、局级项目22项,共计154分。
7. 横向项目20项,共计60分。
8. 张萍老师论文一篇,参编著作一本,共计12分。
9.服务学习国际会议11位校内老师投稿并收录摘要,各5分,共计55分。
10.吴会芹老师和席建国老师分获2010和2011年度高校科研成果三等奖,各8分,共计16分。
11.吴会芹老师获和丁旭老师分获宁波高校教育科研一等奖和三等奖,各计6分和4分,共计10分。
总计466分。
说明:
1. 以上第8项中的张萍老师,其参编的著作由于第一作者为非本校教师,未能被科研处认定,根据实际情况,学院此次做适当补贴,今后若有类似情况,学院将完全依据学校文件执行,不再另行补贴。
2. 如在公示期内有其他新增科研成果,本分配方案中计分标准将相应递减。
公示期从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推荐对象存有异议,均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科研秘书吴丹苹老师反映。
外国语学院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