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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班导师: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工作实施办法》(宁波理工委〔2006〕54号)和《外国语分院班导师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在班导师自我总结、班级学生测评、辅导员测评的基础上,经分院党政领导讨论,确定了2010-2011学年班导师工作考核结果,上报学院审定,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如有意见请于2011年10月10日前向分院党总支领导反馈,联系电话:88229531、88130030。
附件:外国语分院2010-2011学年班导师工作考核结果公示
外国语分院 201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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