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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为5月22日-31日。 2.学生完成答辩后,应于5月23日-6月2日按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到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指导教师负责审查学生提交的文本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格式(参阅《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中的附录二)要求,在6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一份。
教务部 201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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