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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办公室、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关于申报2013年度学校修缮项目的通知》,为了满足老师教学科研的需要,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求,将修缮计划于2012年11月15日前报到肖琪处。我院将根据部门实际需求,上报学校后勤处。(如果没有列入学校年度修缮计划的项目,学校原则上将不安排年度修缮。)
修缮项目包括房产维修、实验室改造、办公室装饰等方面;修缮经费包括自筹资金、科研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学科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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