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在2012年度从学校科研处共获得可调配科研业绩分214分,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科研业绩分记分办法》(宁波理工科〔2010〕13号),并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谈论,现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 计分标准:
1、科研处认定成果:专著、编著:8分/册,权威期刊计10分/篇、一级刊物论文计8分/篇,其他核心期刊以上级别的论文计6分/篇。(第二作者需乘以系数0.3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2、科研处未认定成果:无索引证明的EI、ISTP等计4分/篇,其他普通刊物论文、新闻报道等计3分/篇。(第二作者需乘以系数0.5后四舍五入取整数)
3、科研处认定的科研项目:国家级20分/项,省部级10分/项,地市级6分/项,市局级与横向项目3分/项。
4、当年个人在科研项目(仅指纵、横向项目)上获得的业绩分超过200分的奖励8分/人。
5、科研处认定的获奖:地市级10分/项,市局级5分/项。(未认定的获奖按3分/项)。
(二)具体分配方案:
1. 出版编著、专著2册,计16分。
2. 权威、一级刊物论文1篇,计10分。
3. SSCI、ISSHP、EI等索引、通讯报纸及核心刊物共7篇,第二作者1篇,计44分。
4. 普通期刊论文10篇,计30分。
5. 无索引证明的EI、ISTP等3篇,第二作者1篇,计14分。
6. 地市级项目9项,共计54分。
7. 市局级、横向项目4项,共计12分。
8. 席建国老师获浙江省社科联第四届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计10分。
9. 王国凤老师获宁波市第四届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计5分。获华东外语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计3分。
10. 赵斌、张静燕两位老师当年个人科研项目获得的业绩分超过200分,计16分。
总计214分。
说明1:如在公示期内有其他新增科研成果,本分配方案中计分标准将相应递减。
说明2:第一次公示期1月3日-1月4日,请有合作科研项目的老师尽快递交二次分配单给科研秘书郑巍。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