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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要求,现对2011-2012学年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公示期限为2012年6月14日至17日。其中学生评价分数占60%,部门(外国语学院)评价分数占40%,学年教学评价为两个学期各门课程评价分数的平均分。评价等级中A级不超过评价人数20%,A级和B级不超过评价人数60%,连续两年课堂教学评价为A,免评一年,不算在评价人数中。
联系人:韩雪峰 66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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