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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的通知

外国语学院师生: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学生处《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额为24名,每名金额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2档,总评选名额为102名,其中一档助学金34名,每名金额为4000元;二档助学金68名,每名金额为2500元。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处分;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符合本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同等情况下,参考班级贫困生测评数据。
4.国家一档助学金一般要求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同等情况下,参考班级贫困生测评数据。

公示期:三天(10月31日—11月2日),如有疑问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刘杜娟;联系电话:88130032;电子邮箱:liudujuan2012@163.com

附件:国家奖助金汇总表公示

外国语学院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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