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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师生: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宁波理工学[2013]227号),结合外国语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外国语学院学年综合能力评价细则》,现将细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10日-4月12日。如有疑义,请来电或来邮反映,反映情况需如实。联系人:刘杜娟 联系电话:88130032 电子邮件:liudujuan2012@163.com。
附件:外国语学院综合能力记实评价细则
外国语学院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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