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部关于做好2012-2013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工作的通知》,请各位老师填写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业绩审核表(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材料中请注明学生代表联系电话)。2013年6月18日前上交打印稿和电子版各一份给学院教务办何静老师。请参考《2011-2012学年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业绩申报办法》(附件1)。
附件1:2011-2012学年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业绩申报办法
附件2:实践教学申报表.xls
附件3:实践教学业绩申报表样本
外国语学院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