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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和宁波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经费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1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名额为24名,每名金额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为2档,总评选名额为102名,其中一档助学金34名,每名金额为4000元;二档助学金68名,每名金额为2500元。
二、评定对象
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是虽未参加当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但因遭受突发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处分;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符合本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4.国家一档助学金要求当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四、评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填写申报表申报,并将表格于10月28日下班前上交SC404-1。
2.本学年未参加经济困难生认定的学生也可以提出申请,但在申请时必须附上《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此表可到系办领取),详细陈述临时困难情况,进行日常消费测评后确定资助情况。
3.表格填写要端正、清楚,无涂改或修正液修正,纸张用A4打印并保证完整,电子版打印也可,空白表格打印的,要用黑色水笔或者钢笔填写,请认真阅读《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4.经公示3天及以上后上报学校。
5.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6.相关表格请自行到
wgytxsbgs@163.com邮箱下或者见附件,密码wgytxsbgs123;如有不详,咨询88130033,或直接到SC404-1咨询!
附件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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