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要求及内容
(一)参赛人员:本校全职教学科研岗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内容: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教学反思三部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三者权重分别为15%、80%、5%,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1。参赛课程应为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已有课程。
1、教学设计。参赛选手提供以下材料:
(1)参赛课程教学大纲;
(2)参赛课程教学设计,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教学安排等。
2、课堂教学。每位参赛选手须提供自制的多媒体教学课件辅助讲课,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3、教学反思。参赛选手结束课堂教学环节后,结合本节段课堂教学实际,从教学设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四方面着手,在给定的1小时内完成有关本次竞赛的教学反思书面材料(600字以上)。要求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联系实际,做到有感而发。现场提交手写稿,不允许携带书面或电子等任何形式的资料。
二、竞赛时间及安排
第一阶段:2016年4月,各学院组织初赛,原则上要求符合参赛资格的青年教师均参加比赛。在此基础上,各学院按推荐名额报送参加学校教学技能竞赛的教师名单。
第二阶段:2016年5月中旬,学校组织决赛。决赛分人文社科组和理工组。决赛评委会由校外专家、“9211计划”教学卓越教授、学校教学督导、各学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代表组成。(决赛通知于5月5日以后发布)
三、竞赛奖项设置
(一)人文社科组和理工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未获一、二、三等奖的参赛教师获优秀奖。
(二)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现金奖励。(奖金待定)
(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工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6]2号)(附件3)要求,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为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优秀奖人选;同时推荐文科、理科、工科各1位教师参加省级选拔赛(其中含校级竞赛一等奖获得者2人)。
附件(打包点击下载):
1.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评价指标;
2. 符合参赛条件的青年教师名单;
3. 《关于举办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浙教工办[2016]2号)。
教务部、组织人事部、工会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