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市本级“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甬政办明电〔2016〕18号)文件要求(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对象:全校教职工。
二、捐款原则:自愿捐款,重在参与。
三、捐款时间:5月5—16日。
希各分工会认真发动、积极做好教职工捐款及登记工作。于5月17日11:00前将捐款金额和登记表(见附件3)上报校工会,并发邮件至cwj@nit.net.cn,善款将由校工会统一上交市慈善总会。
附件:
1.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市本级“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甬政办明电〔2016〕18号)
2. 2015年“慈善一日捐”及困难补助情况汇总表
3. 2016年教职工“慈善一日捐”登记表
工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