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学校2017年“新丽”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新丽”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推荐2名,每人2000元。
面向全体所有在册本科生。
二、推荐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扶危济贫,帮困助学原则;
3、奖励先进,择优评选原则。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获得2015-2016学年学校各类奖学金(大一学生要求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3、要求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并乐于参加公益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4、同等条件下,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在各类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环节(如竞赛获奖、专利、论文等)、外语学习中取得成果或为学校 (学院)和班级的建设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设奖助学金评审表》,并在5月5日日15:00前将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学院学工办芦老师处(SC404-3室,电话:88130032)。
2、学院审查申请人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公示。
3、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学工部。
附件: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设奖助学金评审表
外国语学院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