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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新丽”奖助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学校2017年“新丽”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新丽”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安排,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推荐2名,每人2000元。

面向全体所有在册本科生。
二、推荐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扶危济贫,帮困助学原则;
3
、奖励先进,择优评选原则。
三、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获得2015-2016学年学校各类奖学金(大一学生要求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3
、要求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并乐于参加公益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4
、同等条件下,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在各类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环节(如竞赛获奖、专利、论文等)、外语学习中取得成果或为学校 (学院)和班级的建设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设奖助学金评审表》,并在55日日15:00前将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学院学工办芦老师处(SC404-3室,电话:88130032)。
2
、学院审查申请人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公示。

3、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送至学工部。

附件: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设奖助学金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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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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