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学校首页
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函〔20175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创计划”)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要求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考虑到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为2016级、2015级学生为主。要求各申报项目自行组成优势互补、学科专业交叉、团结协作的创新与创业团队。每个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以负责人所在学院为申报立项单位;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但不得超过2名。

二、申报类型及要求

1.创新训练类项目。

以训练大学生专业创新能力为目标,结题成果形式需形成相应的调查报告、发表相关论文、申请相关专利、制作形成相关产品实物等。成果形成后能参加国家或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0181月左右)。

2.创业训练类项目。

以训练大学生创业能力为目标,要求以相应的技术、产品、专利等为基础与核心形成创业计划书(相应的技术、产品、专利等并不限于学生成果,也可以是获得授权的相关老师或其它研究机构的成果),并计划将相应的技术、产品、专利等推向市场,获得收益而努力。结题成果形式为相应的创业计划书。成果形成后能参加国家或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20183月左右)。鼓励具有公益特征、创业特征和实践特征相结合的公益创业项目申报。

3.创业实践类项目。

以孵化、形成公司为主要目标,要求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含公益类社会组织)等实体组织,且法人代表或具体经营者符合申报资格,实体组织已经运营,并有良好前景。成果主要体现在公司或组织的实际运营情况,并形成创业报告书,并能参加国家或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20183月左右)。

三、项目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项目要求必须是未在往年“国创计划”、“省新苗计划”立项的项目。

2.项目研究周期一般情况为1年,资助经费10000/项。

3.各项目团队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三类表格中的一种),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004251910@qq.com,经学院初评排序后,择优推荐3-4项报送至学校团委,经学校评审后推荐25项至省教育厅。截止时间:2017425日。联系人:何姣,17855809879;芦老师,88130032

四、其他要求

1.请各班级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

2.各项目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研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经过相关认定,项目成员可申请二课堂学分。

附件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附件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表

附件3: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17413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