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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2017年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员材料的公示

根据学校2017年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要求,现将1名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6月30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外国语学院党政办SC404-1
联系电话:88130030

附件:2017年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员材料(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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