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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现将2021-2022学年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中的学院评价部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6日,请仔细核对各项数据,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办俞婧老师反馈(联系电话:88229088),逾期不予受理。
说明:
1. 学院评价的加减分依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细则》(理工外语﹝2020﹞12号)规定完成。
2. 韩娜、胡赛珠、李军、李先瑞、杨素玲和赵斌老师不参评。
外国语学院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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