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学校首页
规章制度
班导师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根据学院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为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保护学生安全,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特与各班导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班导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

(二)班导师要对学生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班导师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如学习困难生、心理困难生、经济贫困生、旷缺课学生等),要做到心中有数、信息灵通,并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四)班导师要对本班级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特别是在开学初、放假前及节假日期间,要对班级和学生宿舍进行彻底检查,尤其是对宿舍违章电器的检查,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班导师对本班学生组织的外出活动,应按“就近和当天返回”的原则办理,否则,不予同意。同时,要做好对学生外出活动中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全班性的离校活动应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外出。

(六)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导师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分院与班导师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分院: 班导师:

签字人: 签字人:

日期: 日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