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党员服务站系列之二
——党员干部注意了!这些事情不能做
十八届六中全会10月27日在北京闭幕,六千多字的全会公报中,对全体党员干部说了哪些“不”,让我们跟随党员服务站一看究竟。
党员干部要时刻警醒:1个“不做”: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2个“不得”: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在6个“禁止”中,强调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党员干部要遵守6个“不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反映的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涉及所反映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回避,不准干预或插手组织调查。同时学习党员干部7个“不能”和8个“不允许”。
身为党员干部、高校党员教师有些事是坚决不能做的,这次学习为我们清晰的敲响警钟,提醒我们以免触碰纪律红线,要以身作则,时刻自我监督,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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