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员: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激励青年大学生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学院党委决定开展2020年“学生党员之星”评选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党忠诚。
2.带头作用突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发挥政治思想上的先进作用、业务学习上的表率作用、班团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社会活动中的骨干作用、优良学风建设和文明寝室建设中的示范作用、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
3.师生认可度高。牢记党的宗旨,乐于奉献,积极关心同学、帮助同学,品行端正,作风优良;遵纪守法,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4.学习成绩优良。认真学习,刻苦专研,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2020级新生党员学习成绩暂不做要求),无挂科;2020年度寝室平均分不低于8分,学习强国年度积分不低于5000分。
5.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荣誉,或被社会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支部推荐+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党员,将《外国语学院“学生党员之星”自荐推荐表》纸质版于1月5日17:00前交至外国语学院学工办SC404-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530994632@qq.com邮箱,联系人:金同学:13566560225。
2.学院评选并公示。学院根据申报材料,评选“学生党员之星”10名,并进行公示。
3.表彰与宣传。学院对获得“学生党员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奖状,并进行广泛宣传。
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党委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