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000000][/color]外国语分院各团支部、各班: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院团委的有关指示。
现将选举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国语分院第一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
荐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国语分院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有
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选举工作:
1.本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额155人,其中原分院团委学生会干部代表41名,其余
115名代表原则上按各班人数12%的比例民主选举产生。
2.代表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
有纪律,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信任;能够如实反映
团委、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同学的意见,是非分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代表候选人构成需要有广泛性。代表候选人中要有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级干
部,要有学习工作一线的优秀学生,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女生代表和少数
民族代表(如有)。
4.代表候选人的酝酿和选举工作在各团支部和班委的指导下,由各班直接组织进
行。选举代表一般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一般不少于10%。
5.出席第一次团学代表大会的代表名单请各班班长于2005年9月18日前以书面的形
式交到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SC411-2。
二、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国语分院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执行委员会拟设委员16人。
按照差额选举要求,团委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候选人提名名额为18人。
2.委员候选人人选为自荐形式,并参考班级意见。
3.提名人及自荐人选应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有较强的上进心,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关注分院建设,关心学生会的发展,具有主人翁精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与创新
精神。
6.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工作上表现优秀。
7.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主动关心帮助同学,能很好地代表广大学生的利益。
8.委员候选人名单经报名后由筹备工作委员会审查,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候选人初步
名单,交由各单位名主讨论,由筹备工作委员会各单位讨论情况确定委员最终推荐
名单,提交大会主席团确认后,形成正式名单,进行大会选举。
三、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机构设置
1.团委机构设置:团委书记1名,由学生辅导员担任;团委副书记2名,其中一名由
学生担任;团委组织部;团委宣传部;团委实践部。
2.学生会机构设置:主席1名;副主席2名;办公室;学术纪检部;文艺部;体育部;
实践生活部;女生部;宣传部。
注:选举出席第一次团学代表大会的提名委员候选人要填写《外国语分院第一届团
委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并请务必于2005年9月18日18:00前交到
分院学生会办公室(SC411-2)。(委员人选登记表见附表,表格复印有效)
共青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国语分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国语分院学生会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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