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公开自荐条件,组织落实推荐工作,在动员、自主申请、资格复查、综合考评基础上,经学院学生工作会讨论和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现将推荐人名单和候补名单公布,具体见附件。推荐结果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9月29-30日16:00前
意见反馈:洪雨菲,办公地点:SC404-3 联系电话:0574-88130032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钉钉的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实名反馈,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者或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