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根据校学工部《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下,进行困难生二次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测评、班导师评价、院系评定的程序,现将二次认定情况进行公示,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期:三天(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7日)
联系人:刘杜娟
联系方式:88130032liudujuan2012@163.com
如有师生对认定情况存有疑问或异议,请及时联系反映。
外国语学院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