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学校首页
规章制度
外国语学院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外国语学院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不得无故挪用消防器材,发现不符合要求及时更换。

二、严格室内用电管理,不准私接电线,严禁在各实验室使用违章电器。

三、严禁在各实验室使用明火,严禁携带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四、消防器材保养落实到人,严格遵守操作规则,保证安全第一,严禁非特殊情况下使用。

五、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做好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环境的整洁工作,禁止一切违规操作。

六、发现火情,可能的条件下及时将火扑灭,火情严重时须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发生人员严重受伤报120急救。同时采取措施疏散人员,并报学校有关部门。

七、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工作人员须了解消防安全知识,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