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塞浦路斯大学签订的Erasmus交流项目协议,我校将选派1名优秀本科生赴该校参加交流项目,学生将在塞浦路斯大学学习一个学期。
Erasmus项目为欧盟推出的旨在推动欧洲高校与其他国家高校开展人员交流的资助项目。欧洲高校可联合合作院校向欧盟进行申请,申请获批后,参与交流的人员可获得欧盟相应资助。
一、学校简介
塞浦路斯大学(University of Cyprus)位于塞浦路斯首都“尼可西亚”,坐落于为提供世界一流高等教育而精心设计并建设成功的现代化校园。尼可西亚从公元12世纪开始就一直作为塞浦路斯的首都,中央政府的所在地,尼可西亚也是塞岛政治,经济和行政中心。
塞浦路斯大学是中国教育部首批认证的海外名校。下设有6个学院,开设设有21个系,提供31个本科专业,43个研究生专业及33个领域的博士专业。
二、项目时间
2020年春季学期(5个月)
三、报名截止日期:
2019年9月20日上午11:30
四、项目资助和费用
1.学费:获批的同学可以有资格申请Erasmus项目获得相应奖学金用于支付塞浦路斯大学相关学费。
2.其余费用(如国际旅费、签证保险、食宿等)需自理。
五、选拔条件和范围
1.2017/2018级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现大二、大三学生);选拔人数1人;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及学院相关规定,无违法违纪、无校内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沟通适应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GPA不低于3.8),英语水平优异,(统计2017-2018、2018-2019两个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5.对欧洲文化和历史有一定基础的优先;
6.在校期间,曾参加过海外学习交流经历者优先。
六、报名申请程序
1.有意向的学生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于9月20日上午11:30前交至外国语学院SC404-1党政办郑老师处。
2.经外国语学院出国境项目评审组审核、面试、遴选环节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院内公示满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提交至学校外事处。
3.经学校外事处审批同意后报塞浦路斯大学。
4.塞浦路斯大学同意接收后,学生按项目开始时间办理完成出国手续。
七、其他
1.对外交流学分认定、课程选择等问题,可咨询所在学院教务办何老师(0574-88229084)或学校教务处徐老师(0574-88229020);
2.交流项目其他问题,可咨询所在学院外事秘书郑老师(0574-88130030)或学校外事处陈老师(0574-88229037)。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