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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海外宁波学中心课题招标通知

时间:2026-10-21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海外宁波学中心课题招标通知


根据宁波市社科规划办《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修订)》和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项目立项工作的要求,海外宁波学中心面向校内外公开开展中心课题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题选题方向

本次招标课题须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相关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宁波海洋开放特质与东西文化交汇优势,整理海外“宁波研究”成果,梳理中华文明经宁波传播世界的脉络,彰显宁波中外文明交流摆渡者与领航者形象。聚焦“宁波学・学宁波”核心主题,探索将宁波地域文化元素跨文化传播,及其教育教学融入。课题申报可从“经典思想”“人文经济”“社会文化”三个方向选题。

二、课题类别

根据市社科院要求,社科研究中心在建设期内分两批课题立项,共招标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课题10项,其中50%的选题需与市社科院沟通后第二批次公布。故本次招标立项课题5项,培育课题5项。

三、课题任务

(一)课题申请人须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既定研究周期内完成课题开题汇报、中期考核和终期成果提交,顺利通过中心组织的结题评审。

(二)课题申请人在课题研究周期内,应配合承担基地相关日常工作,包括会务筹备、学术研讨活动组织、科研信息报送以及其他临时性研究任务。如未配合,将取消本轮课题立项及下一轮课题申报资格。

(三)课题申请人在课题研究周期内,须做好“浙江宣传”“宁波社科”微信公众号稿件的撰稿投稿工作。如未完成,将取消本轮课题立项。

(四)课题申请人在课题研究周期内,还应完成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海外宁波学中心课题任务书所列任务清单,立项之后签订。如未完成,将视情况取消本轮课题立项。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课题申请人提交《社科中心课题申报书》一份、课题论证活页一份(见附件1、2),电子版签名处可电子签名,之后打印稿必须手签。

(二)申报期限:课题申请人须于10月25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ymwhjd_ntu@163.com,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五、评审程序

(一)申报材料接收完成后,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二)专家评审结束后,招标立项结果将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通知公告”专栏予以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旭(13685719995)、赵超君(15967805774)、庄雅妗(15750889691)


海外宁波学中心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2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