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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外国语学院处理突发事件工作规范

为响应学院开展的“平安理工,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发生在本学院的影响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安全,保障由学院使用与管理的教学、科研设备和办公用品等财物的安全,维护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范。

组织领导和工作原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安全和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能主要是研究、执行学院有关安全与稳定方面的工作部署和指示,安排和部署本学院的安全与稳定的日常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和应对发生在本学院的影响安全与稳定的突发性事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庞继贤、谌晓煜

副组长:叶琴法 、梁雪松、王国凤

成 员:俞 峰、方 芳、刘 杰、刘杜娟、郭小春、张腮云、卢俊燕、张振梅、邓凌志、张 炜、缪志前

在与学院签订安全与稳定工作责任书的有效期内,庞继贤、谌晓煜同志对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谌晓煜分管本学院的政治稳定和涉及师生方面的安全与稳定工作;叶琴法同志分管实验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财产安全工作;王国凤同志分管教学和外事工作中的安全稳定;梁雪松同志分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稳定;俞峰、郭小春、张腮云、卢俊燕、张振梅、邓凌志等同志分别为学院行政办公室、实验中心、大外第一教研室、大外第二教研室、英语专业教研室和日语专业教研室的安全与稳定工作责任人;各班班导师为所在班级安全与稳定工作的责任人。

(二)工作原则

处置突发性事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预防的原则。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学院师生员工的思想情绪和关心的热点问题,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对学生中出现的影响稳定的倾向,要发挥全体教师的作用,齐抓共管。

2、分工负责的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协调处理,缓解矛盾。对涉及几个部门的事件,要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汇报,并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工作。

3、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原则。思政辅导员和班导师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诱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做到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确保平安。

4、重视信息收集和上报的原则。俞峰同志和方芳同志为学院的安全与稳定工作信息员,负责有关安全与稳定方面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上报的工作。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的苗头,各责任人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必须向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必要的情况下由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向学校相关领导报告。

5、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控制各类突发性事件的事态,必须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严格按照有关的法规开展工作。

二、安全与稳定工作值班制度

(一) 教研室值班制度

1、值班目的:

(1)防火、防盗、防水,保证办公室财物安全。

(2)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保持教研室与学院或学院各部门的联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值班员职责:

(1)值班期间做到防火、防盗、防水,值班结束前,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

(2)每周至少打扫一次卫生,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3)及时公布学院和学院下达的各类信息,并向教研室主任报告。

(4)遇到问题及时与教研室主任联络,若无法联络则向学院报告。

(5)做好详细值班记录并签名。

3.值班要求:

(1)值班时间上午8:00—11:45,下午13:30—17:15。

(2)每天至少有两名值班员,不得擅自调整为一人。因私不能值班者,应安排其他人代替。

(3)值班员不在办公室时,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须锁门。

(4)非值班期间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必须做好切断各类电器电源,关好水龙头、关好门、窗的工作。

(5)因值班员失职造成的损失,或者有关人员在非值班期间造成的损失,将追究责任。

(二)学生思政辅导员值班制度

1、全天候的电话畅通。学生辅导员除了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应保持全天候的电话畅通状态,以便在发生安全和稳定方面的应急事件后能保证迅速掌握信息,在第一时间内介入。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学校和学院的要求,相关的班导师也应保持全天候的电话畅通状态。

2、安全和稳定工作方面的年级分工。方芳负责10级,刘杰负责11和12级,刘杜娟负责13级。

(三)节假日值班制度

学院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寒暑假安排教职工值班,负责假期学院的安全与稳定工作。每日的值班安排中应设值班领导一名,节假日的值班人员中应有行政和思政教工各一名,负责掌握本学院在校学生和教工的安全与稳定动态情况。

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1、及时报告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等情况及时向学院安全与稳定工作小组成员报告;涉及学生的事件应向学院党总支书记报告,学院党总支书记在接到报告后,视其情况决定是否向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小组通报及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

对于学生中因成绩、情感、特困、身心疾病等出现的各种问题,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寝室长或其他同学均有义务及时、准确地向辅导员或班导师报送信息。辅导员或班导师再视事情的轻重缓急向学院总支书记报告。

2、先期处理办法

发生突发性事件后,除了向领导报告外,先期可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处置:

(1)迅速组织人员。学院相关人员得到消息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负责先期处理,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与学生相关的突发性事件,班导师和辅导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积极抢险救灾。在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时,应以保护师生人身安全,避免发生伤亡事故为原则。如遇到事件现场有人员受伤,在保护现场的同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医院急救。

(3)抓紧调查取证。在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应抓紧进行现场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为查清突发事件的成因与经过提供第一手材料。

3、善后工作

(1)先期处理之后,应将整个突发性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领导汇报。听取指示之后,再做好善后工作。

(2)关注网络(微博、微信、人人网等)上的舆论导向,对于一些煽动性或歪曲夸大的信息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进行必要的干预。

(3)对重大突发性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突发性事件发生接到通知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位处理的,学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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