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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班导师工作考核的通知

根据学校班导师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外国语学院班导师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现将2017-2018学年班导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限
考核期为2017-2018学年。

二、考核计分方法
评议性考核指标得分由班导师自评分、学生评议分、学工办评议分等三方面组成,三方面评分分别按加权比重10%、60%、30%计分。

三、考核等级和奖励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为优秀的不超过20%。
2、学校政策:考核优秀的班导师由学院向学校推荐授予“优秀班导师”荣誉称号,给予表彰。

四、考核要求
1、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生导师工作考核表》;并附工作总结。电子版请于6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liudujuan2012@163.com,学院会负责打印,无需上交书面版;如是书面版的可在6月15日之前直接交至SC404-3。
2、填写《班导师工作履职情况评价表(自评)》纸质版,请在在6月15日之前直接交至SC404-3。

附件: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班导师工作考核表

外国语学院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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