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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关于确定陈雅等16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各支部委员会研究,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审查,报学校党委备案同意,将陈雅等16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提倡署真实姓名。

公示7天,时间自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17日。

联系电话:党委组织部88229036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88130033


邮箱:zzb@nit.zju.edu.cn(党委组织部)

hjj127@nit.zju.edu.cn(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中共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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